也总结了一下教训,都写在下面了: 一,其实这本书从步步惊心之后就已经没有太多东西可写了。 因为周瑾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普通人,他以群演的身份走出横店,目标就是功成名就,后来名出了,钱挣了,还有了一个漂亮女朋友,他想要的都已经拥有了,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。 至于刘思思,她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,她追求的不是事业,而是世俗的爱情,她得到了,所以她也没什么追求了。 有书友问,超时空同居和古剑奇谭为什么没写,其实已经无所谓了,因为对主角的境遇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,只是又一次的重复而已。 实际上,很多人都是这样,当达到人生的天花板后,他们就拒绝了变化,后面的日子只是生活的惯性,在一次次地重复。 我已经渐...
那时长安,烈酒豪肠三分剑气,七分月光绣口一吐,半个盛唐如果您喜欢大唐鬼谷传人,开局救了李世民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有钱了不起啊,丑八怪!她怒瞪着眼前这个破了相的老男人,恨不得将他拆骨入腹。可是,接下来的日子令她始料未及如果您喜欢总裁欠教育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本来只是一缕孤魂,没想到竟然可以重生。这样也好,自己可以过自己想要的日子。父母之命,真是难办,不过也罢,待到一定的时间,应该可以了。怎么回事要自己去读书,还有一个叫祝英台的女子,据说还是自己的堂姐,不是吧!明明不该有所纠结的,那个人与她无关的,可是既然已经这样,反正只是一个男配,救他又何妨,自己也只是多了一个知己而已。不,不是这样的,怎么和剧情太不一样了,这是怎么回事,搞了半天,原来只是架空。此文纯属本人yy,文笔也许不好,但是看着本人只是个新手的份上,请多多指教。第一次在起点发文,请见谅。如果您喜欢穿梁祝做女夫子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陶然在一次车祸中意外穿越到大唐贞观初期,从此开始了波澜起伏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。如果您喜欢回到唐朝当首辅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一朝穿越,温言成了孩子娘!这孩子听话懂事不说,还天生的锦鲤好运,简直不要太好!有了他,他们一上山就捡野鸡野兔不说,一去镇上摆摊东西更是全部卖空。不仅如此。去读书他还秒杀众学子,记忆力超群,学啥啥会,妥妥的天道宠儿!直到某一天。温言忽然发现自己儿子今天,啥啥捡不到,卖东西卖不出去,运气霉得能气死人,说话好的不灵坏的灵,她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儿子!而这儿子竟然是那狗男人的孩子!如果您喜欢一胎两宝娘亲有点田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村里住着不少时尚漂亮的留守村妇,她们的气质和风韵一点不输于城市女性!丈夫在外打工,她们不但要承担家庭的重担,还有忍受寂寞和孤独的煎熬。有一天,两个帅气的小伙子走进了村里,一下就打破了她们原有的平静而枯燥的生活如果您喜欢乡村俏佳人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